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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
2015年09月14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有关学院(实验室):

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需统计上报2014-2015学年各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基本情况、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数据,该数据将通过教育厅上报教育部。

需要各单位统计的数据包括: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基表四:教学使用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保管人严格根据填写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于9月17日前将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的数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uistsbc@qq.com,以便我处汇总统计后上报省教育厅。

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本次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联系人,请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并按时报送。数据统计过程中有疑问可加入QQ群:273974458进行咨询、交流。

联系电话:58731517,王老师;58699766 吴老师。

注意事项:

1、 注意填写数据时务必严格按填写说明填写,学校统一上报数据时需通过教育部统一平台上报,数据格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上报。

2、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仅需实验教学中心填写,科研实验室不需填写。

3、 需要填写《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的单位包括大气院、应气院、遥感院、大物院、信控院、电信院、环科院、教务处、物电院、海洋院;详情参考基表三中【各学院清单】,若有贵重仪器调到其他单位,请及时联系该单位填写。该表咨询请联系58699766 吴老师。

4、 相关表格、填写说明等请见附件。

相关附件.zip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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