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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教学实验室各项使用登记资料核查与补漏的通知
2015年10月12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单位): 

为配合2016年10月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需对教学实验室及设备日常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单位)就2013年9月以来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讲义)、开出实验记录、实验教师登记、实验学生登记、实验设备使用记录、维修记录、耗材领用记录等文件进行准备。 

请各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牵头负责,各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或责任人具体落实,各实验人员及相关教师积极配合,在11月30日前核查已有记录、补充漏填记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将于12月上中旬对教学实验室及设备日常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为满足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规范化教学实验室及设备日常管理,请各学院(单位)对该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落实到责任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对专职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和基本技能重新核定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我省高校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暨2015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成果展览会的通知(第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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