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配合2016年10月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需对教学实验室及设备日常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单位)就2013年9月以来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讲义)、开出实验记录、实验教师登记、实验学生登记、实验设备使用记录、维修记录、耗材领用记录等文件进行准备。
请各学院分管实验室领导牵头负责,各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或责任人具体落实,各实验人员及相关教师积极配合,在11月30日前核查已有记录、补充漏填记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将于12月上中旬对教学实验室及设备日常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为满足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规范化教学实验室及设备日常管理,请各学院(单位)对该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落实到责任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