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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7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打造平安校园,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放假前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

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须使用的,须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保管记录。同时,应做好危险化学品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处置工作。有放射源的部位应做好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确保放射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四、加强对气瓶的安全检查,超期、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存放在实验室 (气瓶的检验周期: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五、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暑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暑假期间正常使用的研究生机房,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六、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七、各单位自查后,对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贴封条;对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八、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重点防范。 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九、放假之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等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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