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及实验室危险物品学院(单位):
根据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校保卫处通知要求,需加强8月27日8时至9月5日24时期间实验室危险物品安全管控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 实验室危险物品主要包括:放射源、压力容器(气瓶)、危险化学品。
2、 涉及实验室危险物品的学院(单位)需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危险物品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尤其注意放射源、剧毒化学品、压力容器(气瓶)、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剧毒化学品需严格落实“五双”;管理措施;发现安全隐患需及时整改到位。
3、 涉及实验室危险物品的学院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8月27日至9月5日期间,明确一名工作负责人并保持手机畅通,安排一名联系人每日报送安全情况。
报送方式:联系人每日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危险物品安全情况(一切正常或发生的安全问题)通过邮件(sgk@nuist.edu.cn)或短信(15190465306)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逐级报送。
4、 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通知中指出:“期间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将上门检查;发生危险物品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