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各学院(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因学校人员调整,现需重新报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信息表(见附件),请将附件信息表电子版于2018年1月19日前发送至sgk@nuist.edu.cn,纸质版学院(单位)签章后送至行政楼623室。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58731517。
附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信息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