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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13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障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全校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校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工作部署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决定对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实验室库房及准备室等(以下简称“实验室”),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废弃物处置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4日)

各学院(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参照相关制度文件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见附件),组织力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逐一进行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并及时整改。

2、学校检查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学校成立4个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部分学院(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安全督导员以及教工等组成。各检查组对所查学院的所有实验室逐一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典型安全隐患或安全责任问题进行通报。

3、整改阶段(2018年6月30日-7月8日)

各学院对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做好记录,并进行逐一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4、核查阶段(2018年7月9日-7月13日)

学校将对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在整改期内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实验室进行网上通告。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 陈老师 025-58731517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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