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于近期开展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是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 学院(单位)自查自纠及材料准备阶段(2018年9月):
1、9月6日-9月16日:
各学院(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安全检查队伍对所属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方案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3室)。
2、9月16日:
各学院(单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3室),电子版发送至sgk@nuist.edu.cn。
3、9月17-30日: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保卫处、科技处、社科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协助,对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整改落实等;
4、9月30日前:
(1)各学院对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进行梳理并整改。
(2)各学院完成省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材料。
(二) 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10-11月)
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抽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各学院做好教育厅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三) 整改总结阶段(2018年11-12月)
学校根据检查专家组反馈的现场检查情况组织相关学院(单位)整改并编写整改报告,并提交检查专家组。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8731517,邮箱:sgk@nui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10号).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