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按照南京市江北新区《关于开展新区大中专院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宁新区安办〔2018〕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于近期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四)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
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管理、使用、储存的实验室,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三、工作安排
(一) 学院(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前)
各学院(单位)制定自查方案,参照《江北新区大中专院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1),组织力量对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请各学院(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化学品统计表》(附件2)中纸质版(单位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签字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3室),电子版发送至sgk@nuist.edu.cn。
(二)检查组现场检查(2018年11月26日-12月底)
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新区安监局牵头检查组成员及相关安全专家对我校实验室进行检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58731517 邮箱:sgk@nuist.edu.cn
附件:
关于开展新区大中专院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区内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表.docx
化学品统计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