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包括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研究生机房)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放假前,各学院(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冻;
3、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全面彻底摸清本单位各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数量、气瓶种类及数量、仪器设备类型及状态、危险性实验或设备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认真辨识和梳理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分级分类统计并做好记录,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为下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做好前期准备;
4、学院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由专人保管,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并加贴封条;
二、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需正常使用的实验室和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需在学院备案,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定期巡查;
2、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3、重点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存放,确需使用的需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台账、保管记录等;
4、重点做好放射源存放点、化学品存储点、气瓶室、废弃试剂存储点、服务器机房、贵重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安装必要的监控报警设施,加强巡查。特别是放射源存放点、管制类化学品,应做好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5、不能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不能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生活电器;
6、各学院(单位)需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刘老师:18951992457
学校行政总值班室电话:58731001
保卫处值班报警电话:58736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