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业务流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近日已完成“教学科研采购立项在线审批系统”的调试。该系统于2019年3月1日起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
通过“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需要选择“教学科研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或“教学科研网上商城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
二、审批流程
采购人填写立项审批表后,提交立项申请。立项申请依次经项目负责人、经费主管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审批后,进入采购环节。立项审批表归档后,采购人可以打印立项审批表,经设备管理科盖章后作为报销凭证。
三、使用说明
1、预算<20万元的教学科研通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空调、服务器等采购项目)通过政府网上商城进行采购,使用“教学科研网上商城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进行立项,采购人同时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借款单》(其中借款金额为申购设备的总价格,付款方式不填)。网上立项表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采购人携带借款单记账联到行政楼629下单。
2、教学科研非网上商城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通过“教学科研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进行立项。立项审批结束并归档后,预算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采购项目由招标科进行招标,20万元以下项目通过网上竞价方式采购。
四、其他事项
1、行政办公经费采购项目请联系总务处进行采购。
2、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需在系统中提交论证报告。
3、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可与设备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何琛(电话58695705)、姚菊香(电话5873115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