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督导员是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的重要组织部分,而现有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人员数量、结构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了不断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管理水平和优化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促进各单位重视并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运行。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督查工作条例》(设发[2017]1号),计划招聘我校部分行业专家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组成“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
一、聘用条件
1、熟悉实验室工作,具有较高的实验技术安全能力和工作素养;
2、熟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学校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定;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处理问题经验;
4、本校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时间上能确保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督导组计划由4个专项检查组组成,分别有:①安全制度建设检查组;②危险化学品(含气瓶)检查组;③仪器设备检查组;④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组。主要工作内容:
1、 向学校提交安全工作报告,为实验室安全建设建言献策;
2、 指导各单位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的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规范;
3、 督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 对各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的巡查、暗访,查找安全漏洞;
5、 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6、 对各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意见。
三、招聘程序
1、学院推荐或个人申报
请理工科学院推荐1-2名教师应聘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同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接受个人应聘申请。学院推荐或个人申报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方式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聘任公布
学校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拟聘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名单,每专项检查组不超过两人。经校领导审定后,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四、工作待遇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督查工作条例》(设发[2017]1号)给予发放。
联系人:刘小强,行政楼631室
联系方式:025-58695682,Email:sak@nui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11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督导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