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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学科研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一体机)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03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财政[2013]18号)要求,我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包括一体机)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为使归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项目资金的顺利执行,现将集中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集中采购范围及品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包括一体机)实行集中采购。

2、 集中采购统计时间安排。依据文件要求,我处集中采购统计时间安排如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于每单月3日前统计一次;打印机(一体机)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统计一次。统计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集中采购时间大约需要40天。由于集中采购周期长,程序复杂,请各相关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集中采购工作,提前做好相关调研、预算、统计等工作。

3、 集中采购统计表。按照附件一财政厅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填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集中采购统计表(附件二)。

4、 集中采购设备配置要求。对设备配置无特殊要求,在省财政厅文件提供的配置中直接选择,在采购统计表中配置一栏对应填写A或B、C、D、E。对设备配置有特殊要求,不在配置表中选择的,请提供详细配置要求,所提配置格式参考省财政厅文件中所列配置格式,并提供特殊配置申请表(附件三),我处将以相对集中原则,组织审批和调整配置。

5、 本次集中采购统计时间及联系方式。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13年9月9日前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503室),电子版发到ma@nuist.edu.cn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5873151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9-3

附件一:苏财政【2013】18号文件

附件二:采购统计表

附件三:特殊配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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