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
二、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三、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电加热设备。
六、各单位自查后,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并加贴封条;对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重点防范。
八、放假之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等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