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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06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有关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进实验室开放的工作,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今年学校继续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以下简称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开放项目所在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项目的正常开展。

2、开放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项目内容有创意,有利于学生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3、每个开放项目参与学生人数2~5人。

4、每个开放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理工类及艺术类不超过3000元、其他学科类不超过2000元,开放项目经费仅限于学生参与开放项目所需的耗材费用,不列支其它费用;项目周期为一学年。

5、开放项目的选题不得与毕业设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重复。

6、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开放项目,上一学年开放项目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7、具有校级以上实验教学中心的学院必须组织教师申报开放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将作为实验室的考核依据之一。

二、申报流程

1、各有关学院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于6月16日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及《开放项目耗材需求明细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项目实施所在实验中心,实验中心主任对开放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开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汇总报中心所在学院。

2、学院分管院长对实验中心开放项目实验的可行性、资助的必要性进行核准,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同意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汇总,于6月20日前将纸质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sgk@nuist.edu.cn。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开放项目进行公示;经评审、公示同意立项的开放项目由学院组织实施。

对立项资助的开放项目先拨付资助经费的一半,另一半经费待开放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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