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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冬季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28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单位:

学校于12月20日上午召开了校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切实行动起来,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校园消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配合保卫处做好学校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任务

1、检查实验室内部消防设施情况;

2、检查容易引起火灾的电线、配电盘、大功率用电器(电磁炉、加热器、电热杯、电炉等)等使用情况;

3、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

4、检查各实验室内部的用电负荷情况,并和总务处进行沟通;

5、检查药品库内药品安全存放保管情况;

6、检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7、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易燃物。

请各单位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主动排查实验室、机房的消防隐患情况,杜绝设备带病运行,抵制各种侥幸心里,并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等。

二、工作步骤

1、各单位要根据相应的检查任务,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12月28日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3、各学院在自查中,如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请于12月29日之前将有关情况汇总,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统一报保卫处。

4、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由保卫处、学工处、设备处、总务处、后勤公司成立的检查组将对各学院进行抽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复查,进一步查明查清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学院及时整改。

5、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以促进学校各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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