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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1年01月19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

二、要加强对危险、剧毒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电加热设备。

六、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重点防范。放假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实验室进行抽查。对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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