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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监管期内免增值税国产设备照片征集通知
2011年03月01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财税【2009】第115号《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国税发【2010】第009号《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办法》,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可以全额退还增值税。为配合学校做好国产设备退税工作,现需要对监管期(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内购买的国产设备进行照片征集,请各单位做好以上工作在3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最终文档发到001553@nuist.edu.cn,我处将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

所需照片格式见以下说明:

1、各学院在附件1中找出本院所需拍照的设备(以经手人为主,如有归类错误请自行更正并通知设备科),按照附件二的格式用WORD做成文档(每页包括主设备照片、出产牌照片、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清单号和位号)。

2、对一个编号内的一批同型号的设备,如一个实验室的一批电脑或者一套系统,可以只将其中一台设备拍在一张照片上,另一张照片单独拍摄主设备的出产牌。照片下方的仪器名称以主设备名,固定资产清单号为第一列的编号,位号为领用人姓名。

3、所需照片必须是该设备实物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出产牌能看出国产标识,请勿从网上下载。如拍照有困难及时与设备科联系,电话58731517 张老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3月1日

附件:一、拍照设备

二、拍照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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