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2年度实验员岗位考核工作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校发〔2011〕35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积分暂行办法(试行)》(校发〔2011〕36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体在实验员岗位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和规范,对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定量考核是指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积分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定性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学院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程序
(一)填表:填写实验室人员定量考核积分表,并提供证明依据(定量考核);填写工作总结(定性考核);为进一步明确实验员岗位责任,各实验员需填写所管理实验分室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3)。
(二)审核:经实验室主任初审后,由学院分管领导对参加考核人员所填写的实验人员定量考核积分表、年度工作总结和所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核实。
(三)由学院评议小组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对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考核。
四、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1月8日前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定量考核积分表》与考核等级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定量考核积分表》得分相关佐证材料和附件3电子版发至sgk@nuist.edu.cn。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积分暂行办法(试行)》
3、各实验员所管理实验分室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