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全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开放共享情况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时期为2021年度,统计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
(一)单位自查阶段(3月31日-4月10日)
1.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须明确1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4月4日前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加入“设备管理信息申报群”,并报送《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分管负责人及管理员情况表》(附件1)以及《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实验技术队伍情况表》(附件2)。
2.各二级单位成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牵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实验室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使用机时、开放服务、服务收入、检测样品数、标志性成果等内容进行自查,现场核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认真填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附件3)。
(二)学校核查阶段(4月11-15日)
学校核查工作组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同时深入了解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经验、特色以及存在的困难。
(三)整改阶段(4月16-22日)
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年使用机时小于500小时的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找出原因、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形成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支撑材料充分符合实际情况。
3.各单位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积极做好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
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50346@nuist.edu.cn, 纸质版(附件3需A3纸打印)签字盖章送至行政楼629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6957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