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9 号)(见附件1)的工作部署,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的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时间
2022年5-7月(具体时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教学、科研有关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4月10日前)
1.各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逐条梳理各项检查要点,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3),经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于4月10日前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631室、电子版发送至sak@nuist.edu.cn)。
2.各学院对本单位的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梳理、分类,建档装盒备查。
(二)学校检查(4月15日前)
学校成立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以各院(单位)提交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专家组现场检查(5-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实验室,检查组反馈意见等。
2.根据检查专家组反馈的现场检查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695682,邮箱:sak@nui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