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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关情况自查的通知
2023年03月01日    作者: 姚菊香    发布 : 张素香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解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关情况,现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开展自查。

1、已购置3年以上、尚未交付的的30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

2、购置时间10年以内的30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因仪器损坏、使用需求较小等原因较少使用或未使用,近三年存在年使用机时低于100小时的。

3、未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仪器设备校外教学科研使用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拿到校外使用的(不限金额)。

请各单位自查后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关情况自查表》,于310日前将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自查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63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sbglk@nuist.edu.cn邮箱。若不存在以上情况,则在表格中写明“不存在以上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设备管理科。

请各单位认真自查,不得漏报瞒报。我处将对仪器设备相关信息进行抽查核对。


联系人:郭老师  58699766


附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关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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