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江苏省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全校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填报及盘活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填报范围: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时期为2022年度,统计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二)盘活范围: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或有效运行机时低于100小时)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
二、大型仪器盘活方式
可采用优化在用、统筹调剂、共享共用、统一处置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理清底数,形成大型仪器盘活台账
各大型仪器使用部门系统梳理本部门大型仪器使用情况,全面摸清底数,研讨盘活措施及落实办法,形成大型仪器盘活台账,明确二级学院(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盘活操作办法。
(二)有序按时开展大型仪器盘活处理
1.优化在用:部门内部对使用率不高的大型仪器,部门内调配使用。通过现有大型仪器功能挖潜、维修升级、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2.统筹调剂:对不再使用、达不到技术要求、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还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资产管理处统筹调剂利用。
3.共享共用:各部门配合对实验室、大型仪器整合后进一步共享共用,释放大型仪器服务潜能。
4.统一处置:对超过最低使用年限,确无维修价值,且符合报废条件的大型仪器,由各使用部门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行报废处置申报。
四、时间安排
(一)数据填报
各二级学院(单位)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于2023年6月6日前填报《附件1: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统计表(2022年度)》电子版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报送盘活台账及工作进展
各二级学院(单位)结合待盘活大型仪器设备清单,明确盘活措施和落实办法,报送盘活工作台账。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每月30日前填报《附件2:拟盘活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拓 联系电话:025-58695705 邮箱:W@nuis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