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验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现对实验室排课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实验室排课时间优先安排在工作日时间,如不能满足要求,实验室需要开放晚上和周六周日时间供老师排课。
2.各位老师应优先选择本学院实验室进行排课,若无法满足需求可跨院排课,排课前应事先与对方沟通实验室是否具备条件再进行排课。
3.公共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心、大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依据其所承担的课程进行排课。
4.各个实验室负责人不得无故拒绝老师排课。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