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危险源专项检查及统计工作。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气瓶、高温设备、反应釜等危险源,同时对闲置或不用的化学品试剂进行共享。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及统计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化学品。
(二)气瓶:包括各类气体钢瓶(如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及其存放和使用情况。
(三)高温设备:包括高温炉、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四)其他危险源:其他可能对实验室安全构成威胁的设备或物品。
(五)闲置化学品试剂:
1.对普查到已过保质年限(10年)、试剂标签脱落无法辨认、不再有使用价值的化学试剂登记,集中回收;
2.对还有使用价值但本实验室不再使用或闲置的化学品试剂进行统计和共享(管制类试剂除外)。
二、危险源工作内容
(一)危险源专项检查
各单位需对本单位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气瓶、高温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标识是否符合规范;
2.气瓶的存放、使用、固定、标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高温设备、反应釜的使用记录、维护情况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4.其他危险源的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二)危险源统计
各单位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危险源统计表》(见附件1),详细列明危险源的种类、数量、位置、责任人等信息。
三、闲置化学品试剂调剂共享
(一)调剂共享目的:闲置化学试剂调剂旨在实现试剂资源共享,优化试剂实验室库存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促进环境保护和减少化学品浪费。推动科学研究的进步和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
(二)调剂类型
调剂闲置试剂仅限于非管制类化学品,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校内外调剂。
(三)调剂原则
1.自愿原则:教师和科研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参与调剂。
2.公平原则:调剂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参与者享有平等机会。
3.安全原则:调剂的试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四)调剂流程
1.调出发布:参与者根据实验科研项目进度,评估不用且闲置的化学试剂可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闲置化学试剂共享统计表》(管制类试剂除外)(见附件2),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条件等信息,以便其他单位共享使用。
2.需求申报:参与者需提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报所需调剂的试剂名称、数量及用途。
3.审核与匹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发布情况和需求匹配合适的试剂。
4.调剂执行:经审核通过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协调双方进行试剂调剂,确保试剂及时送达。
5.记录与统计:每次调剂完成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记录相关信息,并定期统计调剂情况,以便优化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参与者应确保所调剂的试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得调剂过期、变质或不合格试剂。
2.在调剂过程中,参与者应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确保试剂的安全使用和储存。
3.若在调剂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介入调解。
(六)奖励原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闲置使用化学试剂调剂和使用情况给于适当的奖励。
希望各位教师、科研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积极响应并认真执行本通知,共同推动我校化学试剂调剂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即日起2025年3月20日,各单位开展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2.提交材料: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2日前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危险源统计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闲置化学试剂共享统计表》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k @nuist.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处。
3.现场检查:实验室与设备处将组织专项检查组,于2025年3月25日开始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及统计工作,明确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面、细致、无遗漏。
2.如实填报:各单位需如实填报相关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需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报实验室与设备处备案。
4.资源共享:鼓励各单位对闲置化学品试剂进行共享,减少浪费,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695682 行政楼211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危险源统计表.xls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闲置化学试剂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