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巴威”强度罕见,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7级以上(62米/秒),预计7月10日左右影响我省,可能造成严重风雨影响。省教育厅已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立即动员部署,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巡逻巡查,全力做好台风防御工作。为切实保障我校实验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仪器设备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学院(单位)须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室建筑及配套设施排查。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能否紧闭并有效抵御强风侵袭,对损坏门窗立即报修;排查实验室屋顶、墙面是否存在漏水隐患,发现漏水及时报修;检查楼顶通排风设备、雷达、简易实验室场所是否牢固,及时加固;全面疏通实验室及周边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倒灌。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重点检查遇湿易燃化学品(如活泼碱金属、碱金属氢化物、硼氢化物、碳化钾、碳化钙、铝粉、锌粉等)的存储情况,须转移至干燥、安全位置;落实危化品防水防潮措施,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检查易燃易爆、易挥发化学品是否妥善密封存放,防止台风期间因进水、受潮引发安全事故。
(三)仪器设备与特种设备排查。对大型仪器、精密仪器采取加固措施,使用绳索、支架等固定,防止倾倒;地势较低的实验室,须关闭仪器设备电源,切断非必要供电,将接线板和试剂药品移至高处,严禁放置于地面;检查高压设备、压力容器、气瓶(含气路)等特种设备的固定和安全状况,确保台风期间不会移动或倒塌;检查不可断电设备的备用电源情况,谨防漏电、短路。
(四)其他隐患排查。清理实验室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实验废弃物,防止被风吹落造成伤害;检查空调外机等室外设备是否松动,及时加固。
以上排查发现的隐患必须在台风来临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有备无患
(一)完善实验室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流程。各学院(单位)须明确台风期间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应急处置联系人,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台风期间实验室巡逻巡查,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三)补充储备沙袋、防水布、雨衣、手电筒、应急照明设备等防台防汛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四)提前规划好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和重要资料的避险转移方案,必要时能快速、有序转移至安全位置。
三、严格管控实验活动,保障师生安全
(一)台风影响期间,各学院(单位)须暂停不必要的实验活动和集体外出。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如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实验);确需开展的,须经严格审批并落实专项防控措施与应急预案。
(二)台风来临前,不开放的实验室须全面关停水、电、气、通风设备,检查压力容器、管路阀门,锁闭门窗;开放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值守,台风预警发布后即刻关停高风险实验,抬高精密仪器、加固固定气瓶、转移易损贵重试剂样品。
(三)做好留校及返乡实验人员的安全提醒工作,引导师生非必要不出行,注意防台风安全。
四、强化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
(一)各学院(单位)须严格落实防台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预警信息直达、工作指令直达的“两个叫应”机制,确保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御工作指令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如遇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二)台风过后,进入实验室前须先检查环境安全(是否有漏水、漏电、结构隐患、有害气体等),确认供电、供气、供水系统正常且安全后,方可逐步恢复实验活动。
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台风防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实验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秩序。
联系人: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科刘老师,电话:18951992457;保卫处值班报警电话:58736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