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现将50万元以上可共享仪器设备信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设备管理”栏目下的“大型仪器设备”予以公布。
请有使用需求的单位或个人与设备联系人或设备所在单位联系。若联系过程中存在问题,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我处将与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进行协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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