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5〕36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平台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25〕37号)、《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25〕66号)等文件制定本流程。适用范围:全校各单位采购单价1000元(家具500元)以上,总价20万元(含)以下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一、10万元及以上项目论证
(一)论证要求
凡采购单价或总价1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须先完成可行性论证,具体要求如下:采购单台(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组织不少于五人的专家进行论证,真实性由组织者负责,论证结果形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意见》,质保或有偿维保时长不少于3年,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已在科研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合同中明确拟采购设备的,无需另行论证。
总价1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科研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要求形成论证材料,在立项审批流程中上传。
(二)参考文件
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网址:https://sbc.nuist.edu.cn/info/1047/3034.htm。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科研项目采购实施细则》文件网址:https://sbc.nuist.edu.cn/info/1045/2923.htm。
二、平台供货情况查询
(一)查询依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细则(试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查询设备是否在框架协议或江苏政府采购平台供货范围。
(二)查询步骤
1. 集中采购类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货物类集中采购品目商品均需通过框架协议进行采购(即执行框架协议的品目商品在货物商城无法下单)。集中采购主要包含: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打印机、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不间断电源、空调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zcgml/bf/bfe5672a3a394d1c85d80f21081b3a94.html。
查询方法: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www.ccgp-jiangsu.gov.cn/,点击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浏览并选定所需设备的品牌、型号、配置及对应经销商信息;若平台无对应设备,需留存“无货”或“价格高”查询记录(作为后续“非江苏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的对比证明材料,需在立项时上传)。
2. 分散采购品目
非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的货物,从江苏政府采购平台货物商城采购。访问入口: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临时入口(注:须通过临时入口登录,不可使用跳转链接):http://jszfcg.jsczt.cn/dspt/loginOnlineMall。查询账号:168011-52;密码:Cxh@1111
查询内容:浏览并选定所需设备的品牌、型号及对应商品代码;若平台无对应设备,需留存“无货”查询记录(作为后续“非江苏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的对比证明材料,需在立项时上传)。
(三)参考文件
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网址: https://bulletin.nuist.edu.cn/info/1004/51679.htm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网址:https://bulletin.nuis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5&wbnewsid=53122
三、立项审批
(一)操作步骤
1.进入系统:登录学校“融合门户”→进入“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点击“招标立项流程”。
2.填写表单:提交《项目立项审批表》,关键填写要求如下:
归口管理部门: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科研经费采购的通用设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算力与服务器归口管理部门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其他类型请按立项管理办法选择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经费来源:须点击“+”号添加明细,经费类别必选(如科研经费-纵向/横向、教学经费、专项经费等)。
网上商城购置清单:须点击“+”号添加明细,“商品编号”填写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商品代码,“采购平台”固定填写“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3.特殊情况说明:
经查询、比价后,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无法满足采购需求,需明确采购方式,并上传“平台无货查询记录”等证明材料。若采用“非江苏政府采购平台”方式采购,使用科研经费可以通过价格更低平台、竞采星平台竞价、线下谈判等方式自行采购2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超过1万元需签订合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1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则需在竞采星平台竞价确认供应商。
若采购“非固定资产货物”(如耗材、配件等,或因科研合同约定需移交给其他单位的设备,具体以学校固定资产界定标准为准),需在“申购事由”中说明原因(示例:“拟采购货物拟移交科研委托方”或“拟采购货物使用时长不到一年”,示例仅供参考)。
1. 提交审核:确认表单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经费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审批。
(二)参考文件
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文件网址:https://bulletin.nuis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5&wbnewsid=38931。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网址:https://zcglc.nuist.edu.cn/info/1095/1673.htm。
四、采购实施
(一)采购方式
根据立项审批确认的方式执行,可选方式如下:
1. 江苏政府采购平台直购:平台框架协议集中采购、货物类商城有对应商品时优先选择,由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下单(默认申购人为收货人,办公地点为收货地址;特殊需求需将立项流程转发给归档人并留言)。
2. 网上竞价采购: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 其他合规方式:需以立项审批时提交的“对比证明材料”为依据,确保采购流程合规。
(二)参考文件
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网址:https://zbc.nuis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9f/5a/fd2e8c3340c09536874333ce05f9/a88aa673-7c5a-44f7-9f96-40a1f5c94ecc.pdf。文件已修订,请用最新版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网址:https://zbc.nuis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08/09/4a54cde54dffba730f99a5f42667/051bd6ac-00e3-4bb8-a3dc-d9354d1cf7e4.pdf
(三)下单后操作
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下单完成后,会在“立项审批流程”中上传订单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购人可登录系统查看进度。
五、合同签订
1. 合同要求:采购总价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提交合同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采购固定资产的合同,需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初稿不应填写签订日期,待合同审核流程归档后,填写实际签章日期。
2. 审批入口:登录“融合门户”→“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合同审批模块”(具体以系统实时路径为准,可咨询设备管理科),按系统提示上传合同草案及立项审批表。
3. 参考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网址:https://zbc.nuis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75/36/2bfad4274e0eb8b84ede8be7d8df/5919bff0-4663-4fde-9b3b-7a25360e0971.pdf。
六、收货与验收
1. 收货确认:申购人收到商品后,先核对“商品型号、数量、外观”与订单是否一致,如有破损或不符,立即联系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15,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5-58731781)。
2. 验收要求: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采购验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验收内容包括“技术参数达标情况、功能完整性、配件齐全性”。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项目:
(1)通过网上竞价、网上商城采购的,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在发票上注明“验收合格”字样,验收人签字;财务报账时,不需要提交验收报告。
(2)网上竞价、网上商城以外的采购,由项目所在中层单位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注明“验收合格”字样,验收人签字,加盖中层单位公章;财务报账时,需要提交验收报告。
3. 参考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采购验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网址:https://cwc.nuist.edu.cn/2021/0701/c4104a179669/page.psp。
七、固定资产登记与货款报销
(一)固定资产登记(申购人操作)
1. 进入系统:学校主页→“融合门户”→“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入库”。
2. 填写信息:按系统提示填写入库单(如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采购金额、使用部门等)。
3. 上传材料(扫描件):
必传材料:①完成审批的《项目立项审批表》,②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合同的采购项目,可以在合同编号处填写立项审批流程编号。
按需上传:③采购合同(若金额≥1万元),④《验收报告》、设备照片、存放地照片(单价/总价≥10万元),⑤设备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
4. 审核与标签:设备管理科审核通过后,保管人打印入库单(作为报销核心材料),至行政楼215打印“固定资产二维码标签”并张贴,再携带入库单及其他报销材料至财务处办理报销。
(二)货款报销
1. 时限要求:江苏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须在下单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销,逾期将影响学校在该平台的信用等级。
2. 报销材料:打印的固定资产入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如有)、验收报告(如有)等,提交至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
八、其他
1. 联系方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15;电话:025-58731781、025-58731155)。
2. 流程更新:本流程将根据学校政策调整动态修订,建议每次采购前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官网”(https://sbc.nuist.edu.cn)查询最新版本。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