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校实验室火灾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7 号)(附件1)的工作要求,学校近期将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气瓶和特种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8号)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实验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实验室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7.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6月19日前)
各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梳理各项检查要点,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学院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3),经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于6月20日前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631室、电子版发送至sak@nuist.edu.cn)。
(二)学校检查与整改(6月23日前)
1.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为主的检查组,以各院(单位)提交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院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提交整改报告。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刘老师 58695682;保卫处 周老师 5873148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