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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务副主任聘任到期考核及聘任的通知
2022年06月07日    作者: 陈晨    发布 : 黄玮    

各单位:

为加强省级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队伍。现对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务副主任聘期内的考核,并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3月20日发布《关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聘任的通知》【设发〔2018〕3号】,聘任周素萍等19人为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聘期为四年,现聘期已满的,具体名单(附件1)。

二、考核等级

聘期内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三、考核程序

各学院、各部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务副主任聘期内工作进行考核。

1.各中心常务副主任按要求填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由各学院、各部门根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常务副主任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各学院、各部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相关人员是否续聘,续聘条件(附件3)。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的评估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常务副主任工作考核是促进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推进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望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等级

(1)聘期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下列人员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①聘期内有过旷工行为的;

②聘期内单年度事假或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3)下列人员原则上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

①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

②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③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含重大教学工作事故);

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的。

五、其他

1.各中心挂靠学院(部门)的院长提名所属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人选,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名单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学校批准,予以续聘。

2.考核及聘任情况材料请于6月10日上报。

3、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58731517,办公地点:行政楼623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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