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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系统”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流程(2023.03)
2023年03月09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张素香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20]286号文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以及江苏省省级网上商城无法满足需求的货物采购项目,应采用网上竞价采购。(化学品除外)

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立项

进入“融合门户”——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点击“招标立项流程”——填写各项内容并提交《项目立项审批表》。采购教学科研设备,归口管理部门请选择“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项目经费来源”及“购置清单”请务必点击“+”号增加明细。

提交完成后可登录“网上竞价系统”填写相关采购信息(具体见第二条)。立项流程结束(归档完成)后,申购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立项审批表。

二、登录“网上竞价系统”进行采购

1、通过融合门户登录“网上竞价系统”。

2、点击我的竞价”——“去竞价”,选择采购类型,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提交。

1)若采购的多件商品需由同一家公司提供,选标方式栏需选择“综合低价”;提交后若发现填写有误,“我的申购→更多操作→自行返回修改”进行操作

2)根据学校规定,预算≥5万元竞价时,一般不得限定商品品牌型号,且不得对竞价商的地址或不必要的资质等进行限定;若需指定单一品牌型号,需提供纸质情况说明,经财务处招标科审核后,由设备处备案(可电子版发QQ729187990),方可发布。若限定供货商,需联系招标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3)“自报价厂商”(非必填项,若没有则空着不填)是指没有在竞价网上注册但参与竞价的公司名称及其报价,其内容需与发票一致。常见的自报价信息填写错误包括:“企业”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发票不符)或“天猫XXX旗舰店”(无法货到验收后付款)、“单价”填写估算的金额(与发票不符)、采购多件商品时误把总价做单价(与发票不符)。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照审核结束后的立项审批表,对竞价信息进行审核发布系统自动进行竞价竞价过程至少为3天

4、竞价完成后,联系中标厂商送货,并提供合同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合同的签订,通过“融合门户”-“经济合同管理系统”-“招标采购合同”-“发起流程”,依次填写“合同审批”流程中各项内容。教学科研类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请选择“设备处”。

设备类竞价合同版式可参考财务处网站-招标工作-资料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上竞价采购合同》。

“合同审批”流程审核结束后,到财务处综合管理科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待购销合同双方均盖章签字后,需上传合同扫描件到“合同审批”流程。

三、报销所需材料:

1、立项审批表。

2、合同、发票。

3、固定资产入库单。

1申购人(保管人)或部门资产管理员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入库(系统网址:http://zcgl.jse.edu.cn/home.jsf),

2携带立项审批表、合同、发票到设备管理科审核并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设备保管人需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地点:行政楼629

联系电话025-58695705 吴老师


本流程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关部门具体要求制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更新,请注意每次采购时按照最新版本工作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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